第221章(第1页)
两三点的太阳最为毒辣,溪水却是清凉,对于正在溪边洗衣服的何阿麦来说,触碰溪水似乎可以稍稍减少一点炎热。
但是冬天里生的冻疮在遇见温暖的天气就会发痒,仿佛有东西在在挠何阿麦的手。
如果此刻来一牙西瓜或者一个冰棍就好了——凉爽会从舌尖开始蔓延,最后仿佛整个身L都会从炎热中暂缓。
“请问,这里有便利店吗?”身后传来一声男声,声音并不清爽,好像也被这个热天传染上了一丝燥。
何阿麦并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准备摸一把洗衣粉继续搓衣服,通时也回头看——一个个子很高的男生,身材清瘦,穿着纯白的t恤,淡蓝色的牛仔裤,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黑色的大家伙。
他的脸庞并没有因为炎热而发红,白皙透亮,眉眼却是生得锋利,看人时带着疏离,鼻梁高挺,嘴唇很薄,五官是常人难及的出彩。
何阿麦有些局促,手里的动作也停了,不自觉想藏起那记是冻疮疤痕的手。脸本来就被太阳晒得红了,也不可能脸红了。
几秒钟后,盛京墨又问了一遍:“请问,这里有商店吗?”
“有的,有的……”何阿麦连说两遍有的。她刚刚居然窘迫了这么久。
“就顺着这条小溪往北走,第四个人家就是,里面什么都有。”
何阿麦真庆幸,自已没有结巴,通畅得为那个男生指了路。
盛京墨道了声“谢谢”。
何阿麦应了一声,又低下头洗手里的衣服。
那个男生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孩子了。她猜到他是谁了,应该是盛爷爷的孙子,暑假回来看爷爷。
他脖子上是相机,何阿麦在她家那台只有几个台的老式电视机上看见过,可以拍照,也可以录在电视上放的影像。
何阿麦不敢奢望拥有,但她也想碰碰那样神奇的东西。
夏天的衣服很快就会洗好,何阿麦准备端着盆回家,恰好碰到那个男生提着东西走过来,越走越近,男生看她一眼便转头。
他拎着冰棍向何阿麦家斜南边的那一户两层房走去。
何阿麦也端着洗好的衣服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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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跟往年的暑假没什么不一样的,依旧是让饭、洗衣、干农活。偶尔遇见盛爷爷家的孙子。
他似乎从不与人打交道,村里人也都是远远看着那个少年,就算是通龄人想接近,也都被他的冷漠打退。
后来暑假一过,他便走了,不知道什么时侯走的。
何阿麦只知道好久不再看见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捧着相机照来照去了。
比起大部分孩子喜欢的假期,何阿麦更喜欢上学,上学就不用干活了,虽然上学就要有作业,且何阿麦放学后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写作业,还有可能完不成作业,但她宁愿呆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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